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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集中组织生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访问次数: 字号:[ ]

各教职工、学生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推动教育部党组“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开展“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建设,完成学校“党建质量年”各项工作部署,写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奋进之笔”,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学院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在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及暑假进行集中组织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做好学校“党建质量年”的落实与中期检查,全面推进全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引导广大师生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建设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具体安排

(一)开展好学习活动

1. 开展专题学习。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内容进行专题学习: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辅助读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18〕38号)要求,各支部组织好《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专题学习。

(4)按照《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18〕34号)要求,各支部组织好《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的专题学习。

(5)学习宪法修正案。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修宪的核心要义。

(6)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习《处级领导干部“约法六条”》(中农大党发〔2018〕35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中农大党发〔2018〕23号)。

(7)中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好相关学习工作。

2.开展党课活动。各支部要利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时间,开展一次上党课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在本支部讲党课。

3.开展述学评学。党员要对本学期开展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对学习中存在不足要提出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支部大会上对本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通过互帮互助提高学习效率,通过交流讨论提高学习效果。

(二)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1.教师党支部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的大讨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讲话精神,把师风师德建设作为日常教育督导常抓不懈;学生党支部开展一次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员如何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其他类型党支部要围绕如何服务师生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进行一次大讨论。

2.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对上半年整体开展党支部建设自查。对标《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程》(中农大党发〔2017〕41号)、《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实施方案》(中农大党发〔2017〕24号),对2018年上半年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梳理,重点查找“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台账是否按时归纳整理,组织生活是否经常、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党员发展是否规范、有序。教职工党支部还要自查是否以业务研讨替代政治学习、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学生党支部要查找是否能发挥带领班级和学生团结进步的核心作用。

各支部要检查党支部手册是否及时、完整填写,要在党支部手册中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年度总结时要体现整改的完成情况。可邀请先进基层党组织、联系党支部的党委委员、理论学习导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支部建设不断取得进步。

(三)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

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学习实际,各党支部要开展具有特色的党员活动,时间可以扩展到暑假。党日活动可以采取主题参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党章党务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展开,可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主题实施,组织教职工党员与学生党员深入农村、深入社区,与基层党组织之间横向或纵向的联建,发挥高校资源与科技优势,扩大活动校内外影响力。要通过党日活动在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之间搭建互动的桥梁,积极鼓励教师党员参与学生党支部活动,合力将“红色1+1”“百名博士老区行”“农科学子联合社会实践”等品牌活动延续并争取创造新亮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保证期末集中组织生活覆盖到所有党员。

(二)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详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记录在党支部手册中。各党支部开展期末集中组织生活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厉行节俭,不能以工作例会、群众团体等有关活动代替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学习和组织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支部手册中,按时上交活动有关总结材料。

(三)各党支部可向学院党委申请活动立项,通过活动立项的方式合理利用党建活动经费开展活动。

(四)期末集中组织生活开展时间:

      7月5日—9月9日

    (五)各党支部将开展的学习、活动情况材料于9月9日前上报学院分党委。报送材料包括:《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分党委XX党支部期末组织生活统计表》(见附件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分党委XX党支部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集中组织生活总结》,鼓励各党支部将相关创新性工作或行之有效的做法随时以实绩案例方式上报,格式如附件2所示,分党委将上报学校统一进行宣传和交流。

教职工党支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uangzx@cau.edu.cn,学生党支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dj@cau.edu.cn,命名方式为:xxx党支部+春季期末集中组织生活材料。


中共bt365官网亚洲版asia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分党委XX党支部期末组织生活统计表.docx

附件2 期末集中组织生活实绩案例(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校发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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