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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2015级学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访问次数: 字号:[ ]

2015级各本科生班级:

  为了顺利开展下学期2015级本科生保研工作,现需提前开展2015级学生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部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15级各班级应相应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班主任(兼任组长)、班长(兼任副组长)、团支部书记、学委、体委及各个宿舍的一名代表。填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并上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2、各班要严格按照《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本年度的综合测评工作。

3、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向全院学生宣传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内容,并负责解释和处理测评当中的具体问题。

二、 实施办法:

1、每位同学认真、实事求是填写《思想行为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为班级同学打分,打分结束后由班主任收取,交班级测评小组算分。

2、各位同学填写《学生干部贡献分值评议表》(见附件4),对本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在本学年的集体贡献情况进行评议。除班团以外的院级学生组织参照班团评议形式在相应的组织内组织集体贡献评议并保留好评议材料备查。

3、所有同学按照范例认真填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表》(见附件5)中“课外活动表现”和“附加分”部分,并附现有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应认真计算、核实项目和分值后,整理汇总《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表》(见附件5),以上工作原则上要求在会议结束当天全部完成。

5、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有对加分和扣分情形进行审核纠正的权力和义务,对测评小组成员进行算分时,该同学需回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解决,须请示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6、班级综合测评小组需将当前阶段的计算结果(不排名)向班级同学公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向班级测评小组提出复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解决,可请示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7、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将材料按照要求上交学院。

8、所有课外活动和附加分项目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同学在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名次以班级最后一名计入。

注意:第一阶段课外活动和附加分证明材料起止时间为2017926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2018年暑假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已取得成绩但尚未拿到证书的证明材料可于9月初补充提交,一并计入此次综测成绩得出最终结果和排名。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 时间安排

1、7月5日~7月12日12:00: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本班综测的时间和进度。

2、7月12日12:00前各班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

   (1)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各成员签字)报年级主任处,邮件主题:“XX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

   (2)《思想行为民主评议表》(纸质版,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班主任签字);

   (3)《学生干部贡献分值评议表》(纸质版);

   (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纸质版,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GPA暂时不用填写);

   (5)一份含全班同学的 附件6:《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汇总表》(A3纸质版,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班主任签字,GPA暂时不用填写)和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装订送交至学院,务必将每位同学的相关证明放在一起;

   (6) 同时将含全班同学的《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XX班综合测评明细表”。

 附:咨询及监督方式:

学院联系人:王雨泉  中以楼A101  62737938 电子邮箱:syjy@cau.edu.cn

监督方式:

学生教育管理科:黄振翔   中以楼A204  62738381  电子邮箱:huangzx@cau.edu.cn

附件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xls

附件2: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3:思想行为民主评议表.xls

附件4:学生干部贡献分值评议表.xls

附件5: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表(适用2015级).xlsx

附件6: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测明细汇总表(适用2015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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